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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创胜特尔数控技术职业教育集团” 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 作者(文/图):刘国钧高职校 |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 浏览978 次]

“常州市创胜特尔数控技术职业教育集团”

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2023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集团网站是集团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集团内及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确保集团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的为集团及各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公司宣传、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四条  集团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集团网络信息编辑部代表公司行使所有网站的管理及维护职能,设网站管理员;各分公司、各部室办公室为二级管理组织,设网管专员;集团督察部行使监督职能;网站制作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维护网站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集团网络信息编辑部是公司综合信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集团网站的全面管理及分公司网站管理、更新内容上传、维护及网管专员培训的工作。

第六条  网络信息编辑部网络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分派专人(网站管理员)负责各分公司网站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执行与监督;

4、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网络信息编辑部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网管专员的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网站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6、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7、应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部室网站管理与维护状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网管专员集中学习。

第七条  集团及分公司、各部室网管专员职责

1、应对网站管理与维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按照网络信息编辑部所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积极提交有关最新信息;

2、负责与部门有关的二级网页更新内容并根据栏目设置和网络信息编辑部的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网络信息编辑部提供与本部室、分公司业务有关的文件、法规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对所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凡各公司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传,以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新闻的快捷传播;

3、网管专员务必要在网络信息编辑部所规定时间前将信息采集并加以修正.

4、网管专员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更新工作落实情况;

5、网管专员对网站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制度,确保网站内容积极、健康。

第八条  集团督察部职责

1、    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2、    于固定时间内检查各网管专员信息采集情况;

3、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

4、定期检查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九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各分公司、各部室提供,由其负责人采集,经各分公司、各部室总经理或经理审核签字后,再由各公司网管专员传送至网络信息编辑部。

(二)信息采集: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集团和分公司新闻、各公司工作动态、各分公司新政策、优惠活动、新产品推介、产品使用指导、培训安排、市场状况、客户反馈、行业信息等。

(三)上传信息审查

1、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网络信息编辑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上网材料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提交初审(各分公司负责人或网管专员)→终审签发(网络信息编辑部经理)→上传发布(网站管理员);

5、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各分公司及各部室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为:每个月提供信息两次,每次提供信息时间在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每次提供信息必须向网络信息编辑部提供5-10份材料;

6、信息发布时间:网管专员采集材料并修正提供后,一经审批,及时发布;

7、各分公司、各部室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信息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工作的需经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  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十一条  上传信息的更新

1、各栏目信息必须要定期更新;

2、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及时作出回复。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

3、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4、集团及各分公司介绍或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四章  网站技术支持方责任

第十二条  网站设备由技术支持统一维护、管理,技术支持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

第十三条  网站所用的WEB服务器托管在技术支持公司所属机房内,并通过其提供的网络端口与CHINANET联通,技术支持应经常监视服务器运行,以保证网站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  网站安全管理由技术支持负责。技术支持(可会同服务器受托管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补,防止各种非法入侵,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五条  技术支持应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便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以尽快恢复,备份数据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安全保护

1、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未经网络信息编辑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3、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言论;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网管人员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并向负责企划工作的副总裁报告;

其它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言行。

第十八条  保密制度

1、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2、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网管专员在信息递交到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  集团督察部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追踪和调查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存档备查,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网络部编辑集团公司总办审批。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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