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是武进区选举人大代表的日子,年满18岁的我有幸参加了五年一届的选举!行使了人生中第一次的选举权。
《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回想今天上午参加选举的情形,当时我们在学校的组织下,领取选民证,然后填写了选票。根据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在相应候选人名字后面打勾。最后排着整齐的队伍,依次走到投票箱,在计票员和监票员的监督下,我郑重地投下了自己的神圣一票,行使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这次选举活动对于还是学生的选民我来说,意义非凡,是我第一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选民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我非常激动,久久不能平静!正是源于此,我对宪法的认识更加深刻。治国凭圭桌,安邦靠准绳。回顾过往,让我深深懂得了中国发展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精神的尊崇。作为一名高职生,我一定增强宪法意识,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