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风采 >> 经济系 >> 正文
践行文明行为 共建文明城市
[来源:本站 | 作者(文/图):经济管理系 1814班 严奕萱 | 日期:2020年6月3日 | 浏览5705 次]

  6月2日下午第三节课,我们全体同学在教室里集中观看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学习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动员会”的视频校会,为我们大家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和日常文明行为规范指明了行动方向。
  在动员校会中,戴卫银处长首先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近年来常州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卓越成绩,对已经开始执行的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了精要的解读,同时对我们全校同学提出了相关要求。在校园学习与生活中,要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八礼四仪,努力践行“十个一”,贯彻落实好“三大目标、八项注意”,用实际行动创建我们的六好文明校园。随后,岳凤岐校长在动员大会上,做了精要的总结,并对我们大家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和学习践行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了总括要求,为我们的文明素养提升明确了新的起点。
  文明城市建设,人人参与;文明行为规范,人人有责。我们作为在校学生,创建绿色校园是我们每个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你吐下一口痰时,也吐掉了你的修养;当你随手扔下了垃圾时,也扔掉了你的品行。校园是个小社会,我们要在校园中做到爱护环境,走出校园,才能进入社会大环境,用我们的文明行为真正参与到美好的文明城市建设。因此,我们应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爱护校园环境做起,倡导文明行为,共建我们的文明城市。
  文明是一阵清风,文明城市也是一种美丽的风景,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践行文明行为,为我们的文明城市建设添光彩!




版权所有: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96号 邮箱:lgjoff@163.com 邮编:213025 电话:0519-68785200 苏ICP备10006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