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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州市教育局 | 作者(文/图):常州市教育局 | 日期:2018年5月3日 | 浏览12625 次]

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五一、端午的时间节点,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蒋苏菁  胡 鹏  徐小平
  成 员:周康荣  华泽峰  杨企贤  陈 磊  张文松
  二、督查时间
  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31日
  三、督查内容
  1.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部署落实五一、端午期间有关工作,查摆“四风”突出问题,破除特权思想,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
  2.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有无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收受家长等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吃请等,有无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有无节日期间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有无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门面”等;
  3.执行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线索值班、报告制度以及信访举报办理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将对局属学校开展随机抽查,提前1天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请各校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做到人人皆知、个个遵守。
  2.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要做好作风建设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3.强化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督查举报电话:85681366,856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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