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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文明上网,网络守法”法纪教育
[来源:学工处 | 作者(文/图):张思涵 | 日期:2018年4月18日 | 浏览2380 次]

  在这个智能和互联网+的时代,电子产品作为网络载体在人群中大量普及。网络在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公众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网络诈骗、非法言论、不当社交、非法传播和倒卖等这些犯罪行为也浮出了水面……
  为培养学生网络守法和文明上网的意识和自觉行为,4月16日下午第三节课,我校开展了“文明上网,网络守法”主题广播校会,常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腾崴队长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法纪教育。学工处戴卫银处长主持校会。
  腾崴大队长介绍,目前为止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53亿,青少年所占比例已有1/3。大多数学生上网的目的主要是游戏、娱乐和交友,但是面对复杂的网络世界,一些青少年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一步一步走入法律的“雷区”,从而引发了无可挽回的后果。
  腾队长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网络犯罪案例告诉大家:自由、开放、共享固然是互联网存在与发展的基本价值观念,但互联网绝不是法律的盲区。针对网络犯罪,我国刑法中有专门的法律条款。人在网络,也要守法,网上言行,也有准则。同学要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决抵制网络诱惑,不沉迷于虚拟世界,把握适当尺度。

  最后,腾队长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安全上网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便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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