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知晓率,认真宣传和学习《反间谍法》,我们学校在图文信息楼一楼大厅摆放了几块间谍案件宣传栏,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多的人为了一点自身的利益,便损害国家的利益。
其中有几项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说“贪婪的代价”这一篇,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酒泉基地某技术系统组副组长陈刚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了兼职的广告,便发了求职信,当对方得知其工作后,便极力拉拢,诱其提供情报。在高额回报的情蛊惑下,陈刚铤而走险,通过互联网,将我国多种新型武器参数出卖给对方,对我国军事机密造成重大危害,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还有是海南省临高县一名渔民在三亚市一浅滩处打捞到一枚可疑的电子装置,上交国家后经有关技术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为某国海军投放的一枚具有水下照相和光纤传输、卫星通讯等功能的无人潜航器。无独有偶,江苏连云港的渔民张某在黄海附近海域捞获了一个不明装置,上面印着清晰的外文,经鉴定该装置为国外制造和使用,具有定位功能。
通过这次宣传,我更清楚的意识到了间谍事件的危害,它可能影响在我们国家的利益。所以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明辨是非,时刻提醒自己要遵守法律,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同时也要留意身边有没有可疑人事,一旦发现立刻举报,时刻维护这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