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或许是一本书,用肉体的钢笔与灵魂的墨水记录下这一生的每一刻。其中也不乏有着他人的灵魂,它如同滋润树苗的雨水,让我们得以常青。
“格物而知之,物格而后知”出自四书中的《大学》。在理学一派中,程朱理学主张“格万物而得心”,但在王守仁的心学中则是相悖的,即格心而得万物。
他将格心分为三种境界——“知行合一”、“心即理,心外无物”、“致良知”。
不仅在我国古代,西方也就曾知与行有过一番争论。是以知代替行还是以行代替知。到明朝王阳明在贵阳书院提出了“知行合一”到概念,即知行统一,也是意识和行动的关系。
孟子曾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则知天诶。”所以心理即天理,即自然理。程朱理学认为天理在万物中,需格万物,方可求真理,但朱熹在晚年也认识到心即理这一观点。因此人心即天理,穷尽自己的内心,格去私欲,知晓万事万物的理即可。
《孟子》:“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能良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这里所提出的良知也是心中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致良知”也就是将自身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扩充到万事万物。致的本体也就是先前所提出的知行合一的境界,也是事上炼的过程。这是王阳明心学所提出的核心。
“无善无恶之体,有善有恶之动。知善知恶事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