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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旅,一场难得的心灵悸动——“国钧讲堂”新生法制讲座有感
[来源:本站 | 作者(文/图):经济管理系 1513 单陈菲 | 日期:2015年9月30日 | 浏览3951 次]

  小时候,妈妈对我说要遵守法律法规,但年幼的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有一次我问起,妈妈给我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你一旦不遵守法律法规,警察叔叔就会把你当坏人抓起来,关进监狱,你就再也出不来。年幼的我信以为真,出去后做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问过大人再做。
  后来我长大了一些,亦明白了法律的内容,可是我却始终不明白制定法律的目的,直到我走进“国钧讲堂”,听了邱逸峰老师幽默风趣的讲解,才有了内心的答案: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一个该有的秩序,因为基于人性因素,每个人驾驭自己十分困难,这便需要法律的协助,让法律帮助人们驾驭自己,亦同时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在讲座的过程中,邱老师为我们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在演讲的一开始我们便跟随老师来到了尼罗河,他向我们阐述了种植香蕉的高大黑人,与因为发现“野香蕉可以吃”而拥有随时可以去黑人那里摘吃香蕉的“权利”的“小矮人”贝格米人的故事;还向我们介绍了那些发现了被他人捕获的鹿后,不占为己有,而是代替箭主人,等候在鹿的鹿旁边,直到箭主人出现后获得自己应得“份额”的北美印度安人的故事!
  我不禁想到:千百年过去了,是什么使得那些高大的黑人始终遵守他们的祖先最初的决定,使得他们永远允许“小矮人”贝格米人来采摘并且食用他们的香蕉?又是什么使得那些北美的印第安人甘愿放弃别人打下的一整只鹿,而却只要一只鹿腿?又或者是什么使那些从他人手中重获猎物的猎人,心甘情愿送与他们一条鹿腿?我想,这应该是因为在他们的心中,无疑有着这样一种信念——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权利,并且每个人都不能够侵犯他人的权利!而法律不正是为了维护每一个个体的权利而订立的吗?毕竟,没有谁有绝对的权力,亦没有谁有绝对的义务啊!
  随着讲座的持续进行,我又从大屏幕上见识到了《汉谟拉比法典》,在这一刻在巨石的法典上,雕着一位坐着的神,将权杖交予国王,代表着那个时代的“王权神授”,但法典的内容却是涵盖了民、商、刑等今天各类法律条文,那可是数千年前啊,正是因为有了这部法典,百姓的心气儿平了,古巴比伦国才那么得欣欣向荣。还有那受了上帝神力的帮助,得以开辟了红海的海底通道,带领犹太人们一起躲过拉美西斯二世的残暴奴役,并且获得“上帝”为他留下了《摩西十诫》的犹太人摩西,与上帝平等地站在一起,签订了“法律”契约,形象地诠释了“平等”、“诚信”这些道德原则是如何体现在法律中的。
  紧接着,邱老师为我们讲述了雅典市民与众神黑白石子的审判,那决定性的雅典娜的最后一枚石子,令我亦觉得万分紧张,最后的结果皆大欢喜,更体现了在司法裁判中“宽容”力量。那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殓葬了国王克里翁不让任何人殓葬的哥哥的尸体,并在国王面前,说出:“你的话也算法律吗?”的重情重义、勇敢执着的女孩安提戈涅令我万分钦佩;那不因是恶法而不守法,面对毒酒,坦然饮尽的苏格拉底令我折服;那一个人背负着十字架,宛若背负着所有人的罪恶,面对他人的诬赖不记恨,面对他人的鞭打不辱骂,明知自己明日的劫难却依然不怨恨地与诬陷自己的人共进最后一顿晚餐,替众人背负罪恶,并寻求上帝对众人宽恕的天神之子——耶稣,亦令我的内心在感动之余,深深地向他致以敬意,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一场不公正审判是如何改变人们的心灵,改变这个社会,对审判不公多了一份警惕。
  一眨眼,一个半小时已悄然过去,我们却还意犹未尽,眼看着剩下的讲座内容PPT的翻页,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就此停下,让我们继续沉浸于国钧讲堂,但时光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我们终是在不舍中,退出了报告厅,回忆起这一个半小时,游遍各地,追溯法律的经过,我的内心确已找不到辞藻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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