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校园 >> 安全知识普及 >> 正文
中学生应遵守的交通法规
[来源:本站 | 作者(文/图):刘国钧高职校 | 日期:2013年10月23日 | 浏览23859 次]
  一、行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应在人行道?刃凶摺C挥腥诵械赖模?靠路边行走。不准闯红灯;
  2、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3、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4、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6、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林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7、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M列不得超过2人。
  二、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l、不准闯红灯;
  2、与前面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3、交通阻塞时不得在其他车辆之间穿梭;
  4、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5、不得在机动车道上停车滞留;
  6、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7、通过陡坡或者途中车闸失效时,应下车推行;
  8、不得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
  9、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10、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11、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


版权所有: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96号 邮箱:lgjoff@163.com 邮编:213025 电话:0519-68785200 苏ICP备10006407号